租車條件

 

 

1. 承租人需年滿20歲,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外籍人士應持有護照)及監理站單位認可之汽車駕照,並以信用卡支付款項。 (學生專案除外)
 2.外國旅客需攜帶(限互惠國) :
入境日起第30天以下:憑護照及有效國際駕照正本。
入境日起第31天以上:憑護照及經臺灣監理單位所核發的駕駛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