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條款

出租單逾期請憲警單位即通知出租公司以保護權益

 


 

  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書

 

台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統一印製

(本定型化契約書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議審核通過)

 

茲為出租小客車乙事,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其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本契約租賃車輛(以下簡稱本車輛)及隨車配件,詳如附表一。本車輛出前車況圖,詳如附表二。

第二條:詳如附表三。     第三條:詳如附表三。    第四條:詳如附表三。

第五條:本車輛每日行駛里程不得逾四百公里者,每一公里加收三元累計,但每日加收金額不得逾當日租金之半數。乙方應

    依約定時間交還車輛,還車時間逾一小時以上者,每一小時按每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收費,逾期六小時以上者,以

    一日之租金計算收費。但因車輛自然耗損而致機件故障,致乙方不能依約定時間滿一日以上者,得請求甲方退還每

    滿一日部分之租金。遇連續假日則不適用。

第六條:本車輛使用燃料種類:(1)九五無鉛汽油。 (2)九二無鉛汽油。 (3)高級汽油。 (4)高級柴油。 

(5)其他:(  )。本車輛使用之燃料由乙方自備,乙方並應購用合法銷售之燃料。乙方違反前項約定致車輛故障

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車輛不得超載,並不得載送下列物品:(1)違禁品(2)危險品(3)不潔或易於污損車輛之物品。(4)不適宜隨車之動物

類。(5)其他:(     ) 。乙方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車輛並自行駕駛,不得擅交無駕照之他人駕駛、從事營業行

為或充作教練車等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並登記,不得交他人駕駛。違反前二項約定,甲方得終止租賃契約,並得請

求乙方給付使用車輛期間之租金,如另有損害,並得向乙方請求賠償。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應隨身攜帶汽車出租單及行車執照以供稽查人員查驗,期間所生之停車費、過路通行費、及違反道路

    交通處罰條例等費用,概由乙方自行負擔。前項因違規所生之處罰案件,有關酗酒罰鍰部份,應由乙方負責繳

清,如由甲方代為繳納者,乙方應負責償還;有關牌照及行照或車輛被扣部份,自牌照及行照或車輛被扣

之日起至公路監理機關通知得領回日止之租金,由乙方及連帶保證人負擔。

第九條:本車輛發生擦撞或毀損,乙方應立即報案並通知甲方以原廠修護處理,如未報案其所延生之責任及損失概由乙方負

    全責,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生之拖車費、修理費、車輛修理期間租金及折舊費,應由乙方負擔。前項折舊費

    ,以修理費百分之三十計費,但車輛逾二年者,以修理費百分之廿五計算。第一項情形,乙方如未經甲方許可擅自

    在外修護者,甲方得請求以原廠估價予以重修,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條: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本車輛,禁止出賣、質押、典當車輛等行為。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

    本車輛損壞或失竊者,乙方除照市價賠償外,修理或失竊期間在十日以內者,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九十租金;在

    一日以上十五日以內者,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八十之租金;在十六日以上者,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七十之租金,

    但修理或失竊期間之計算,最長以三十日為限。前項情形,乙方已照市價賠償者,而失竊車輛經尋獲者,甲方應將

    該車輛過戶予乙方,所需之費用以責任分擔之。

第十一條:本車輛除強制汽車責任險外,未附加任何保險,如需附加保險,應於租車前付清保險費,並註明「附加(   )

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交車時,應確保本車輛合於約定使用狀態。如車輛駛出一小時內或行駛四十公里內因自然耗損而致機件故障

     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得要求換車。

第十三條:乙方還車地點:□甲方原交車地點:(      ) □其他地點:(       )。前項還車地點,在甲方交

車地點以外之其他處所者,甲方□不另收費□另收取成本費新台幣(     )元整

第十四條: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法院。

第十五條:乙方欲續租本車輛時,應在約定還車前二小時而在甲方營業時間內事先聯繫並取得甲方之同意,始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契約如有未訂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之。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如有必要可另訂協議規範之。第十八條:本契約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特別條款:(1)乙方未依約繳租或未徵得甲方同意續租而逾期未繳租金時,該出租車輛無論在何時、何地被甲方發

現,甲方可自由取回該車輛,乙方同意甲方免予報警,如車內物品有遺失或竊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

無關,乙方不得異議或求償,並不得提出任何抗議及民、刑事追訴權,乙方連帶保證人同意放棄先

訴抗辯權。

(2)承租人同意如有發生違規罰鍰或欠款,茲授權委託出租人代刻印章及授權出租人使用承租人及相關

資料,以便移轉違規單抵扣款項,恐空口無憑,並由承租人以下簽名授權為證。

 

 

 

以下租賃契約條款經本人親自閱讀,認為無訛,簽名如下(乙方)                 親筆簽章

                                             連帶保證人